通知公告
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测绘地理信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有关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测绘地理信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局属事业单位从事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评审专业
设测绘、地理信息系统2个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一)学历及任职年限
申报人应具备测绘地理信息或相近专业的学历或学位,从事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相应的测绘地理信息职称并达到规定年限。任职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1.技术员
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3.工程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二)外语、计算机水平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申报程序
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和履职情况进行审核,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并在单位内部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申报。
局属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经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逐级按管理权限申报。
五、答辩
评委会根据申报人所提交材料反映的具体情况确定其是否需要参加答辩。答辩结合申报人所从事工作,了解其所掌握的专业知识范围、深度和专业技术水平等情况。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是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客观、有效。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人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其中(一)、(十)项须提交纸质及电子文档材料,(二)至(九)项只需提交电子文档材料,其对应的原始材料由申报人或所在单位留存备查。电子文档材料均应为PDF格式,并按附件3进行命名、排序。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纸质一式3份,及扫描件电子文档。
使用统一印制的表格,也可以在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下载后打印,按照填表说明仔细填写。
(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扫描件电子文档。
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进行概括性描述,重点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作出评价。还须说明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并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及是否同意申报提出明确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扫描。
(三)本人政治思想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扫描件电子文档。
由申报人撰写。其中对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需进行适当的扩展陈述,要求真实客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专业严谨。签名及日期须本人手写。
(四)代表作
扫描件电子文档。申报初级职称的可以不提供。
选择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学识水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论著、学术报告、设计方案、技术总结等)1-2项。公开发表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刊号、刊物封面及目录复印件等。
所提供的论文、科研成果或业绩等,必须是在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获得的,应当与本人工作总结相印证,要能体现本人在其中所起作用。
(五)学历学位证明
扫描件电子文档。网上能查验的可以不提供。
根据《关于职称申报时不再要求群众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川职改办函〔2018〕13号),申报人不需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通过申报人提供的证书编号在有关网站上查验。
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学信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相关信息,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学位网上无法查询其相关信息,由用人单位进行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六)现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
扫描件电子文档。首次申报的可以不提供。
(七)年度考核登记表
扫描件电子文档。
按本通知第三条(一)款要求的年限,提供相应年度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见习期期满考核表)扫描件。
(八)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扫描件电子文档。
(九)公示情况证明
扫描件电子文档。
(十)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纸质1份、扫描件电子文档。
签名及日期须本人手写。
七、其他
(一)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受理地点为局7楼712室。
(二)申报材料由用人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报送。用人单位按申报层级分别填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基本情况一览表(名单)》,务必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连同其他电子文档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经预审查合格后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所在单位统一领取,其他申报材料不予退还,申报人及所在单位须自行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四)2019年度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暂予免收评审费。
联 系 人:邹源
联系电话:028-66065625
电子邮箱:sccyxh@163.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7号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7楼712室
邮政编码:610041
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